首页 > 知识课堂 >外贸知识

FOB 船上交货

2017-01-16
来源:赛保网
分享到:

  “FOB 船上交货”是外贸行业的常见术语,FOB 船上交货是指当货物在指定的装运港越过船舷,卖方即完成交货。在进行FOB船上交货时需办理相关货物运输手续,并明确说明买方和卖方的义务。

  FOB 船上交货合同:卖方义务
  1、卖方必须提供符合销售合同规定的货物和商业发票或有同等作用的电子讯息,以及合同可能要求的、证明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其他任何凭证。
  2、卖方必须在约定的日期或期限内,在指定的装运港,按照该港习惯方式,将货物交至买方指定的船只上。
  3、卖方必须支付与货物有关的一切费用,直至货物在指定的装运港越过船舷时为止;及在需要办理海关手续时,货物出口需要办理的海关手续费用及出口时应交纳的一切关税、税款和其他费用。
  4、应买方要求并由其承当风险和费用,卖方必须给予买方一切协助,以帮助其取得由装运地国和/或原产地国所签发或传送的、为买方进口货物可能要求的和必要时从他国过境所需的任何单据或有同等作用的电子讯息。

  FOB 船上交货合同:买方义务
  1、买方必须按照销售合同规定支付价款。
  2、买方必须自担风险和费用,取得任何进口许可证或其他官方许可,并在需要办理海关手续时,办理货物进口和在必要时从他国过境所需的一切海关手续。
  3、买方必须自付费用订立从指定的装运港运输货物的合同。
  4、由于买方未按照相关规定通知卖方,或其指定的船只未按时到达,或未接收货物,或较按照B7通知的时间提早停止装货,则自约定的交货日期或交货期限届满之日起,但以该项货物已正式划归合同项下,即清楚地划出或以其他方式确定为合同项下之货物为限。

  在进行FOB 船上交货时,双方需严格遵守FOB船上交货合同中的相关规定,当然FOB船上交货合同也该明确规定违约处理方法。需要注意的是,FOB船上交货术语仅适用于海运或内河运输。

赛保网

  • 赛保网是北京通正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开发及运营的互联网保险投保平台,为客户提供物流行业保险产品服务。
  • 邮箱:market@saleins.com
  • QQ:804185655  1418313548
  • 联系方式:010-67189588  010-67186899  15801088969
  •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广渠门内大街环境大厦 906室

Copyright ©2016 北京通正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京ICP备13031657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