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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F 边境交货

2017-01-16
来源:赛保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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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边境贸易的不断发展,DAF 边境交货也逐渐被人们熟悉。DAF 边境交货可用于陆地边界交货的各种运输方式,在使用DAF 边境交货时需明确规定出买卖双方的权利义务。

  DAF 边境交货:买方义务
  1、买方必须按照销售合同规定支付价款。
  2、买方必须自担风险和费用,取得任何进口许可证或其他官方许可或其他必要文件,并在需要办理海关手续时办理货物进口所需的一切海关手续,及后继运输所需的一切海关手续。
  3、买方必须在卖方按照相关规定交货时受领货物。
  4、一旦买方有权决定在约定期限内的时间和/或在指定的地点受领货物的点,买方必须就此给予卖方充分通知。
  5、如买卖双方约定以电子方式通讯,则前项所述单据可以由具有同等作用的电子数据交换(EDI)讯息代替。

  DAF 边境交货:卖方义务
  1、卖方必须提供符合销售合同规定的货物和商业发票或有同等作用的电子信息,以及合同可能要求的、证明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其他任何凭证。
  2、卖方必须自担风险和费用,取得任何出口许可证或其他官方许可或其他必要文件,以便将货物交经买方处置,并在需要办理海关手续时办理货物出口并运至指定的边境交货地点以及从他国过境所需的一切海关手续。
  3、卖方必须在约定日期或期限内,在边境的指定的交货地点,将仍处于交货运输工具上尚未卸下的货物交给买方处置。
  4、卖方必须承担货物灭失或损坏的一切风险,直至已经按照相关规定交货为止。
  5、卖方必须给予买方有关货物发往边境指定的交货地点的充分通知,以及要求的任何其他通知,以便买方能够为受领货物而采取通常必要的措施。

  买卖双方制定DAF 边境交货合同的主要目的是促进边境贸易的更快发展,并将依照DAF 边境交货合同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若一方违反DAF 边境交货合同中的内容,应接受相关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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